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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岗位设置和聘任办法  

教师岗位应聘条件

序号

岗位名称

应聘条件

1

教授基本岗

具有教授(正高)职称,通过上一轮岗位聘期考核等第为基本合格及以上者。

2

副教授基本岗

具有副教授(副高级)职称,通过上一轮岗位聘期考核等第为基本合格及以上者。

3

讲师基本岗

具有讲师(中级)职称,通过上一轮岗位聘期考核等第为基本合格及以上;

 

具有助教(初级)职称的,通过上一轮岗位聘期考核等第为合格及以上者(仅限于本轮岗位聘任)。

4

助教基本岗

具有助教(初级)职称,通过上一轮岗位聘期考核等第为基本合格及以上。

教师岗位职责和任务

序号

岗位名称

岗 位 职 责 和 任 务

1

1.三年内至少讲授2门本学科(专业)课程,每年应完成8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,教学质量优良,无教学事故。每学年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。

2三年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(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)或作品,并同时有以下成果:入选国家级、省部级展览2次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中标2项(第1完成人)或三年内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2项(前3位完成人);

或公开出版2部本学科的学术著作、教材(第一主编);

或三年内有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(第1完成人),外观专利不计。

3.三年内承担纵向科研项目的研究经费5万元;

或三年内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经费35万元。

4.三年内积极申报上海市教学名师;

或三年内主持或配合学院举办国际或国内专业学术研讨会1次;

或三年内主持申报上海市精品课程、重点实验室、示范中心(通过阶段性验收,取得合格)

或三年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1项(第1完成人)。

5.三年内能认真完成部门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2

1.三年内至少讲授3门本学科(专业)课程。每年应完成32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,教学质量优良,

无教学事故。

2.三年内在本学科专业目录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(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)或作品;

或入选国家级、省部级以上展览2次;

或参与公开出版1部本学科的学术著作、教材(副主编)

或三年内有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2(1完成人),外观专利不计。

3.三年内承担纵向科研项目的研究经费3万元;

或三年内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经费12万元。

(特教部、基础部教师此项经费可用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入选省部级以上展览1次替代)

4三年内须完成至少一项上海市教委精品课程或重点课程申报;

或三年内须完成至少一项上海市高教研究教改课题申报;或三年内须完成至少一项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;或三年内参与获得上海市精品课程、重点实验室、示范中心。

5.三年内能认真完成部门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3

1.三年内讲授3门本学科(专业)的课程,每年应完成32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,教学质量良好。

2.三年内在本学科专业目录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(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)

或参加省部级展览2

或三年内有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2(1完成人),外观专利不计。

或三年内承担纵向科研项目的研究经费1万元;

或三年内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经费3万元。

3.三年期间须完成至少一项校级精品课程或重点课程申报;

或三年期间须完成至少一项校级高教研究教改课题申报;

或三年期间须完成至少一项校级实验室建设申报。

4.三年内能认真完成部门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4

助教基本岗

1.三年内较好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,每年应完成32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,教学效果良好。

2.三年内在公开发表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(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);

或参加省部级展览1次。

3.三年内能认真完成部门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注:1. 鉴于艺术专业的特殊性,建议以参加国家级重要画展及重要刊物发表作品为主。同一期刊物上发表的作品仅计算1次。

2. 考虑到艺术类在获奖、参展、中标、发表、出版方面的复杂性,如遇争议,可向艺术与设计学院学术委员会提请申诉,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,由艺术与设计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初审,学校科研处复审。